重庆海关调整出口原产地业务办理机构
重庆海关调整出口原产地业务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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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公告2022年第7号
(关于调整出口原产地业务办理机构的公告)
因原产地管理系统(出口)升级后企业备案审核权限调整,结合关区工作实际,重庆海关决定将出口原产地企业首次备案业务与电子证书审核业务调整至企业注册地海关办理(详见附件)。企业如需签发纸质证书,仍可自主选择签证机构办理。机构名称及办理业务类型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公告2019年第1号(关于出口原产地业务办理机构调整)》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上一个:
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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