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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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2〕6号
为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
上一个:
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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