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虹口海关封闭管理期间调整船监业务办理方式
上海虹口海关封闭管理期间调整船监业务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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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海关关于封闭管理期间调整船监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
各船舶代理企业、船供服务企业:
3月16日7时起,航交所大楼开始实行48小时封闭管理。为保障正常开展船监业务,现临时调整业务模式如下:
1.虹口海关船舶申报、舱单、物料等申报业务改为线上模式,企业按单一窗口反馈指令操作。未收到放行指令的,电话联系办理。
2.船舶吨税执照暂时调整为电子签发模式,正本待解封后再行发放。
3.船供物料现场办理点暂时调整为江杨南路9号,企业自行打印回执后前往该地点办理签章。
4.企业申请海运舱单改单撤单、物料担保的,除单一窗口申报外,随附单据通过邮件发送至联系邮箱,正本待解封后交至航交所工作点。
联系电话:船舶申报:65461834
物料申报:13816443574
舱单申报:15221109909
物料、舱单邮箱:1010435091@qq.com
虹口海关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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