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岸的公告
关于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岸的公告
详情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1号
(关于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岸的公告)
2021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两个口岸关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22日
上一个:
明确进口乳品检验检疫有关要求
上一个:
明确进口乳品检验检疫有关要求
版权所有©江苏亚东朗升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苏ICP备11059185号 网站建设: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