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关于天津港综合保税区业务调整的通知
天津海关关于天津港综合保税区业务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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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天津港综合保税区(原天津保税物流园区)和原天津港保税区已经整合优化为新的天津港综合保税区,整合优化后,天津港综合保税区分为海港片区和空港片区,为两个相对独立的封闭片区。近期,我关将对海关业务编码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内容予以公告,请各企业配合海关开展各项工作。
一、具体内容
1. 变更企业海关编码。涉及企业范围是注册地海关为“津保税区”“天津保税物流园区”企业及海关编码前五位为“12074”或“12077”的企业。变更后,天津港综合保税区企业的海关编码前五位应变更为“12076”、第7位为“B”,具体编码随机产生。
2. 变更关区代码和关区名称。分别赋予天津港综合保税区海港片区和空港片区关区代码,规范关区名称。两片区企业应使用相应关区代码办理各项海关业务。
3.账册切换。由于关区代码和海关编码变更,辖区企业账册应做相应调整。
4.规范通关。辖区企业应按照综合保税区的相关要求规范申报进出口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
二、相关提示
1.有序进行。海关将对以上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有序推进,确保各项业务不断不乱。请辖区各企业充分理解和支持区域整合升级,按照海关统一部署完成各项业务切换。
2.及时补报。前期发现部分企业登记信息不全,请相关企业第一时间联系保税区海关企业管理科室进行信息补全,待补全信息后再行调整。
3.随时沟通。本次业务切换属地海关为天津保税区海关,业务切换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
三、海关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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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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