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
南京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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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关于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支付海关税款的便捷性,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贸易便利化。根据海关总署统一安排,南京海关决定自2023年9月4日起,在南京关区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应用试运行工作。关区内企业可参照《海关总署关于推广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4号)相关要求,通过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缴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
特此通告
南京海关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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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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