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香港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
公布香港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
详情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63号
(关于公布香港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
为促进内地与香港经贸往来,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有关规定,现将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9号附件1中《协调制度》编码0902.30的原产地标准修订为“(1)从茶叶加工。主要制作工序为发酵、揉捻、干燥、调和;或(2)区域价值成分按扣减法计算40%或按累加法计算30%”。经修订的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6月9日
上一个:
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下一个:
澳门输内地肉制品检验检疫要求
上一个:
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下一个:
澳门输内地肉制品检验检疫要求
版权所有©江苏亚东朗升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苏ICP备11059185号 网站建设: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