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与菲律宾海关签署AEO互认安排
中国海关与菲律宾海关签署AEO互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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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4日,在习近平主席和菲律宾总统马科斯共同见证下,中国海关总署署长俞建华与菲律宾海关局局长鲁伊斯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菲律宾共和国海关局关于“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中菲AEO互认安排》)。中国海关成为菲律宾海关首个AEO互认伙伴。
海关总署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推动高水平高质量对外开放,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为重点全力推进AEO互认合作,让AEO合作成为织密织牢合作纽带,助力我国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抓手。2023年伊始,《中菲AEO互认安排》签署成为AEO互认合作“开门红”,进一步扩大了我国AEO互认“朋友圈”,为广大外贸企业振奋了信心,为1600余家对菲有出口业务的AEO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菲律宾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也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是我在东盟的重要贸易伙伴。近年来,中菲经贸合作不断深化,中国已连续六年成为菲第一大贸易伙伴。《中菲AEO互认安排》签署后,中菲两国AEO企业的出口货物将享受较低货物查验率、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服务、在国际贸易中断并恢复后优先通关等4项便利措施,货物通关时间有望明显压缩,港口、保险、物流成本也将随之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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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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