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东朗升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
调整进出境空运运输工具旅客舱单电子数据项目

调整进出境空运运输工具旅客舱单电子数据项目

  • 分类:政策法规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9-30 15:50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规定,为更好发挥旅客舱单数据对海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作用,现就调整旅客舱单数据报送要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调整进出境空运运输工具旅客舱单电子数据项目

【概要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规定,为更好发挥旅客舱单数据对海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作用,现就调整旅客舱单数据报送要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分类:政策法规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9-30 15:50
  • 访问量:0
详情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2号

(关于调整进出境空运运输工具旅客舱单电子数据项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规定,为更好发挥旅客舱单数据对海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作用,现就调整旅客舱单数据报送要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进出境空运运输工具旅客舱单电子数据项目,在原始舱单和承载舱单中增加“旅客座位号”“预定编码”,在预配舱单中增加“预定编码”,详见附件1。

  二、继续使用ARINC网地址BJSCCXH作为中国海关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正式接收地址,报文格式为世界海关组织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制定的PAXLST报文标准,详见附件2。

  本公告自2020年10月23日起实施,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出境空运运输工具旅客舱单电子数据项目

          2.中国海关进出境空运运输工具旅客舱单电子数据报文格式


  海关总署

  2020年9月28日

(扫一扫查看附件)

关键词: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版权所有©江苏亚东朗升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苏ICP备11059185号  网站建设:新网

在线客服
客服热线
400-928-9256 400-928-9256
服务时间:
8:30 - 17:30
客服组:
在线客服
QQ: